為進一步支持本地交通運輸企業壯大發展,促進交通運輸業提質提效,提升交通運輸業對東莞市經濟發展的貢獻度,東莞市交通運輸局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扶持交通運輸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并于今年6月30日正式印發。對符合《措施》規定條件的企業給予資金獎勵,激勵其做大做強做精,同時加強車輛管理,提升東莞市交通運輸品質。
為加強優質運輸企業招引力度,對于2023年在東莞市新注冊成立的(以工商登記注冊時間為準)、達到納統標準(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上且擁有貨運車輛數在50輛及以上)且2024年即被納入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系統”貨運企業月報名單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金獎勵。
為支持運輸企業規?;l展,對規上道路貨運企業(2023年度列入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系統”貨運企業月報名單)2023年度內貨運量10萬噸(含)以上或貨物周轉量300萬噸公里(含)以上,且年度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6%以上的,每家企業獎勵50萬元,在此基礎上,企業年度貨物周轉量每提升3%,增加獎勵10萬元。每家企業最多獎勵100萬元。
對水路貨運企業年度內貨運量250萬噸(含)以上或貨物周轉量1億噸公里(含)以上,且年度貨物周轉量同比增長6%以上的,每家企業獎勵50萬元。在此基礎上,企業年度貨物周轉量每提升3%,增加獎勵1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多獎勵100萬元。
為加大企業新增運力獎勵,對在東莞市登記入戶且承諾在東莞市經營5年以上(含5年)單船載貨量2000噸及以上的貨船,新登記營運船舶,船齡在10年及以內的,給予每載重噸60元的一次性獎勵;船齡在11-15年的,給予每載重噸30元的一次性獎勵。單船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涉及財政資金獎補企業從2023年1月1日起計,具體獎補措施由市交通運輸局每年初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上一年政策實施效果優化完善,并制定申報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