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漢馬科技發布公告稱,因多項違規行為,公司、董事長范現軍、財務總監李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漢馬科技存在以下違規問題:
1.存貨減值未嚴格執行統一計提標準少提跌價準備。公司在2022年存貨減值測試中,確定存貨預估售價時未執行統一標準,存在有合同價未以合同價確定,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相關規定,應當補提存貨跌價準備。
2.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而少提折舊。公司未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將符合轉固條件的在建工程按時轉為固定資產,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 4 號—固定資產》第四條、第十四條等相關規定,應當補提固定資產折舊。
3.固定資產減值未按照會計準則執行而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公司在2022年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未嚴格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和企業評估報告,存在應當以單項資產確定資產減值,而依據資產組確定減值金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應補提資產減值損失。
4.會計處理不規范。公司未及時收集子公司重大事項有關信息,未規范統一子公司財務處理方法,導致出現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財務披露不準確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的規定。
漢馬科技董事長范現軍、財務總監李建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范現軍、李建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安徽監管局決定對漢馬科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對范現軍、李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漢馬科技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在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指出的相關問題,經與審計機構溝通,公司2022年財務數據涉及會計差錯更正,經初步測算,2022年公司需補提存貨跌價準備 22.88萬元;需補提在建工程未及時轉固折舊金額395.49萬元;需補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2,358.68萬元。以上財務數據調整事項預計導致公司 2022 年度期末歸母凈資產減少2,777.05萬元,最終調整數據以經公司審議并經審計機構確認的調整結果為準。本次涉及的相關違規問題不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的情形。